TO 本一科技內部治理與營運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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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AI-ETH-001

本一科技誠信經營、反貪腐、贈禮招待與檢舉制度

文件名稱誠信經營、反貪腐、贈禮招待與檢舉制度
對應需求政府採購、醫療機構、公部門合作倫理
主管部門CEO Office / Legal
文件版本v1.0 送審版
文件狀態送審版
文件日期2026-06-10
文件屬性本一內部文件/必要知悉
審閱部門CEO Office、法務、HR、CFO/CSO
核准人依公司章程、董事會或經理人授權程序核准
生效日待核准後生效
覆核週期每年至少一次;遇重大法規、合約、組織或產品風險變更即時覆核

第一條 目的 #

為維持本一科技於醫療機構、公部門、政府採購、共契、補助、投資人與供應商合作中之誠信與透明,防止賄賂、回扣、不當利益、請託關說、利益衝突與違反商業倫理行為,特訂定本制度。

第二條 適用範圍 #

適用於董事、經理人、員工、顧問、代理人、供應商、合作夥伴及代表公司接觸客戶、政府、醫療機構、學研單位或媒體之人員。

第三條 禁止不誠信行為 #

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、承諾、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,包括金錢、禮品、佣金、回扣、招待、旅遊、職務機會、捐贈、贊助、折扣、政治獻金或其他有價利益,以取得或維持交易、採購、驗收、補助、投資或其他不當利益。

第四條 贈禮與招待 #

合理、低價值且符合商業禮節之贈禮或招待,須符合公開透明、非現金、非頻繁、無對價期待、不得影響決策之原則。涉及醫療機構、公務員、政府採購、公部門或準公部門者,原則上不得提供任何可能被認定影響採購、公務或專業判斷之利益。

第五條 捐贈、贊助與活動 #

任何捐贈、贊助、教育活動、研討會、行銷活動或公益合作,應載明目的、對象、金額、來源、受益人、核准人及是否涉及客戶或政府採購。不得以捐贈或贊助規避贈禮招待限制。

第六條 政府採購與公部門接觸 #

參與政府採購、共同供應契約、補助或公部門合作時,應保存招標文件、投標文件、會議紀錄、問答、報價、變更、驗收與收款資料。不得私下接觸採購評選委員、提供不當利益、要求內線資訊或以不實資料取得資格。

第七條 檢舉制度 #

公司設置檢舉管道,由 CEO Office、Legal 或指定外部顧問受理。檢舉得具名或匿名。公司應保密處理,不得對檢舉人、證人或協助調查者報復。

第八條 調查與處理 #

受理後應初步判斷事件性質、保存證據、避免利益衝突人員參與調查。查證屬實者,依情節採取教育、警告、調職、停權、終止契約、求償或司法通報。

第九條 教育訓練 #

所有主管、BD、採購、財務、客戶導入與政府計畫相關人員,每年至少完成一次誠信經營與反貪腐訓練。

第十條 紀錄保存 #

贈禮招待、贊助、檢舉、調查、政府採購接觸與改善紀錄,至少保存五年;涉及合約、會計、訴訟或主管機關調查者,保存至事件終結後五年或法令較長期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