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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AI-HR-004

本一科技招募甄選、任用與到離職 SOP

文件名稱招募甄選、任用與到離職 SOP
對應需求面試、任用、到職、離職、服務證明與交接
主管部門HR / COO
文件版本v1.0 送審版
文件狀態送審版
文件日期2026-06-10
文件屬性本一內部文件/必要知悉
審閱部門HR、COO、法務、會計
核准人依公司章程、董事會或經理人授權程序核准
生效日待核准後生效
覆核週期每年至少一次;遇重大法規、合約、組織或產品風險變更即時覆核

第一條 目的 #

為建立合規、公平、可追蹤之招募、甄選、任用、到職、試用、異動、離職與交接流程,特訂定本 SOP。

第二條 職缺申請 #

用人主管提出職缺時,應載明職務名稱、工作內容、必要能力、薪資區間、預算來源、任用型態、是否接觸個資/醫療資料/營業秘密、面試流程與預計到職日。

第三條 招募與面試 #

職缺資訊應真實,不得不實廣告。未達法定薪資揭示門檻之職缺,應依就業服務法及主管機關要求揭示薪資範圍。面試不得詢問與工作無關之敏感個資、婚育、性傾向、政治、宗教、家庭型態或健康資訊,除非有法定或職務必要且已告知合法目的。

第四條 錄取與任用 #

錄取前應完成職務適配、薪資、任用型態、利益衝突、競業與保密風險檢查。錄取通知應載明職務、薪資、到職日、試用或評估安排、報到文件與保密/資安要求。

第五條 到職程序 #

到職第一週應完成:

  1. 勞動契約或相關服務契約。
  2. 個資告知、保密、智財與資安承諾。
  3. 勞健保、勞退、薪資帳戶與人事資料建檔。
  4. 帳號與權限申請。
  5. 新人訓練:公司治理、資安、個資、AI 使用、反騷擾、職務 RACI。
  6. 試用/評估目標與 30/60/90 天檢核點。

第六條 試用與適任評估 #

若設試用或適任評估期間,應明確約定目標、輔導、回饋與評估方式。評估不得任意、歧視或違反勞動法令。

第七條 異動 #

職務、薪資、主管、工作地點、遠距安排或權限異動,應有書面紀錄與必要同意。調動應符合工作必要、能力可勝任、不不利變更、不過度影響生活利益及必要協助。

第八條 離職程序 #

離職包含自請離職、契約期滿、資遣、終止或其他法定情形。離職前應完成:

  1. 未結工作與客戶事項交接。
  2. 文件、程式、資料、合約、台帳與知識庫歸檔。
  3. 公司設備、門禁、帳號、金鑰、雲端權限返還或停用。
  4. 保密、個資、智財與競業義務確認。
  5. 薪資、未休假、費用、勞健保與勞退結算。

第九條 服務證明 #

員工離職時請求服務證明書,公司不得拒絕。證明內容以服務期間、職稱、工作性質等客觀資料為原則。

第十條 紀錄保存 #

招募、面試、任用、到離職、人事、薪資、投保、權限與交接紀錄,依個資與人資保存規範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