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條 目的 #
為保護本一科技之專利、商標、著作、營業秘密、Clinical Harness Engineering、Medical ModelOps、prompt、source map、模型路由、客戶導入 playbook 與商業 know-how,特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IP 範圍 #
公司智慧財產與營業秘密包含:
- 專利申請、技轉授權、IP map 與三期布局。
- TaiOne Care GPT、Clinical Harness Engineering、Medical ModelOps 品牌與方法。
- 原始碼、模型、prompt contract、source map、評估 rubric、紅綠燈規則。
- 客戶導入 playbook、RACI、驗收案例、教育訓練教材。
- 報價、合約、客戶名單、成本、usage ledger、財務模型。
- 未公開產品 roadmap、募資、策略合作與 DD 文件。
第三條 權利歸屬 #
員工、顧問、委外或合作人員於公司職務、委託或使用公司資源所完成之成果,除契約另有約定外,應依契約、著作權、專利、營業秘密與公司規範歸屬公司或由公司取得必要授權。
第四條 IP Map #
CTO 與 Legal 應維護 IP map,包含技術名稱、權利類型、發明人/創作者、申請/登記狀態、權利人、授權關係、對應產品、對外揭露狀態、風險與下階段行動。
第五條 對外揭露分級 #
| 類別 | 可揭露範圍 |
|---|---|
| 公開敘事 | 願景、使命、GPT 定義、已公開獎項與產品定位 |
| 客戶摘要 | 架構摘要、安全邊界、交付流程、驗收指標 |
| NDA 後揭露 | 必要 API、專案規格、交付文件摘要 |
| 原則禁止 | prompt 全文、模型路由、source map 內部設計、IP roadmap、未公開專利細節 |
第六條 專利與發表 #
涉及可申請專利、營業秘密或尚未公開技術之內容,在論文、簡報、獎項、新聞稿、官網、投標文件或客戶簡報揭露前,須由 CTO 與 Legal 審查。專利申請中應保守表述,不得寫成已核准。
第七條 客戶與第三方文件 #
客戶交付文件應區分高層摘要版、專案交付版與完整內部版。客戶可取得驗收所需內容,但不得取得可複製本一核心方法論或用於第三方招標之完整內部包,除非合約另有明確授權。
第八條 保密措施 #
Trade Secret 文件應採取合理保密措施,包括分級標示、權限控管、NDA、匯出紀錄、必要知悉、教育訓練與離職保密重申。未採合理保密措施之資訊不得任意視為受保護營業秘密。
第九條 違規處理 #
未經授權揭露、複製、轉交、使用或使第三方取得公司 IP 與營業秘密者,公司得依契約、民刑事法律與內部規範處理,並要求刪除、返還、停止使用與賠償。
第十條 定期檢討 #
IP map 與對外揭露清單至少每季更新一次;重大送件、投標、募資、技轉、國際試點或專利申請前應另行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