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一科技內部治理與營運文件
v1.1 送審版 本一內部文件/必要知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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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AI-GOV-001

本一科技公司治理與重大決策管理辦法

文件名稱公司治理與重大決策管理辦法
對應需求CEO/CTO/COO/CFO 共同決策、重大事項留痕
主管部門CEO Office
文件版本v1.1 送審版
文件狀態送審版
文件日期2026-06-10
文件屬性本一內部文件/必要知悉
審閱部門CEO、COO、CFO/CSO、法務、會計
核准人董事會或代表公司之董事/CEO
生效日待核准後生效
覆核週期每年至少一次;遇重大法規、合約、組織或產品風險變更即時覆核

第一條 目的 #

為建立本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秩序、重大決策留痕、風險責任邊界及資訊透明紀律,支撐公司在醫療 AI、政府採購、投資人 DD、未來 IPO-ready governance 及多醫療場域交付之要求,特訂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 適用範圍 #

本辦法適用於董事、監察人(如有)、經理人、共同創辦人、全職與兼職人員、顧問、受託人,以及代表公司參與合約、投資、資安、資料、AI、財務、採購、智財與客戶交付決策者。

第三條 治理原則 #

本公司治理採以下原則:

  1. 創辦團隊主導,標竿醫療機構參與,避免被誤解為單一醫院附屬專案。
  2. 重大決策需留痕,包含議題、資料來源、風險、責任人、決議與追蹤。
  3. 以 RACI、OKR/KPI、CLEAR 決策模型與三道防線管理營運。
  4. 以單一會計帳、合約台帳、IP map、DD data room、AI/資安/資料治理紀錄,建立可受查核的管理基礎。
  5. AI 不取代醫療判斷,所有高風險醫療、資料與合約事項須有人類最終確認。

第四條 重大決策範圍 #

下列事項列為重大決策,應進入 CEO Office 或共同創辦人決策節點,必要時提董事會或股東會:

  1. 股權、董事、經理人任免與章程相關事項。
  2. 新增、終止或變更重大醫療機構、政府、公部門、策略夥伴合約。
  3. 單案金額、風險或資料權利超過公司核決權限之合約。
  4. 涉及個資、醫療資料、跨境資料、AI 代理、自動化判斷或醫療責任邊界之產品決策。
  5. 資安事件、個資事件、AI 嚴重錯誤、重大客訴、媒體危機。
  6. 策略性募資、投資人條款、排他性合作、IP 或資料控制權讓與。
  7. 年度預算、現金跑道低於警戒值、重大採購與雲端算力投入。
  8. 專利、商標、營業秘密、核心模型、prompt contract、source map 之揭露。

第五條 決策流程 #

重大決策應採 CLEAR 模型:

  1. Clarify:釐清問題、合約或技術範圍、責任邊界。
  2. Learn:蒐集臨床回饋、客戶資料、財務數字、法規與外部框架。
  3. Evaluate:評估效益、成本、風險、替代方案與失敗情境。
  4. Act:指定 DRI、核決人、時程、驗收標準與紀錄保存方式。
  5. Refine:依執行數據、稽核結果與現場回饋修正。

每項重大決策須填具「重大決策紀錄表」(TOAI-FORM-000 表 1),至少包含議題、出席者、利益衝突聲明、資料來源、決議、反對意見、風險保留、責任人及下次追蹤日期。

第六條 會議節奏 #

  1. 週一高階策略會:檢視策略、產品、現金流、重大客戶、資安與 AI 風險。
  2. 每週營運會議:追蹤交付、客戶成功、導入進度、客服與變更事項。
  3. 月度財務檢視:檢視收入認列、毛利率、雲端與 AI 成本、應收帳款、現金跑道與合約風險。
  4. 季度治理檢視:檢查 RACI、OKR/KPI、合約台帳、IP map、個資與資安紀錄、AI 稽核紀錄。

各層級會議應由指定人員留存會議紀錄與決議事項,並追蹤前次未結事項至結案。

第七條 三道防線 #

第一道為產品與交付團隊,負責資料最小化、角色權限、去識別化、使用者審閱、版本紀錄及低信心提示。 第二道為管理與治理團隊,負責 RBAC、稽核日誌、供應商管理、事件回報、合約與成本監控。 第三道為外部顧問、法務、智財、資安、人資與會計資源,負責獨立校正與重大風險審查。

第八條 議事與決議 #

涉及董事會或股東會之事項,應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辦理召集、出席、表決與紀錄:

  1. 會議應有合法召集程序與議程;緊急事項得依章程或全體同意方式處理。
  2. 決議應符合章程與公司法所定出席與表決門檻;無明文者,從較嚴格之約定或慣例。
  3. 董事、經理人或與會人員就自身或關係人有利害關係之議案,應於討論前揭露並依第九條迴避。
  4. 會議紀錄應載明時間、出席、議案、討論重點、反對或保留意見、決議與執行責任人,並由主席與紀錄人確認後歸檔。
  5. 視訊或書面決議應保留可驗證之出席與同意紀錄。

第九條 利益衝突與迴避 #

董事、經理人、共同創辦人或與會人員,於本人或關係人可能因公司決策取得直接或間接利益時,應於決策前主動揭露,並迴避該議案之討論與表決;迴避情形及替代核決人應記載於決策或會議紀錄。利益衝突之認定與關係人範圍依 TOAI-LEG-001 辦理。

第十條 紀錄保存 #

重大決策紀錄、董事會或股東會紀錄、月度財務檢視、合約台帳、RACI、風險清單、事件紀錄與相關附件,依文件分級保存於 DD data room 或授權雲端資料夾。保存期間不得短於五年;涉及會計帳簿與財務報表者,不得短於十年;公司章程、股東、董事會與重大交易文件建議永久保存;法令或合約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
第十一條 罰則與責任 #

  1. 未依本辦法進行重大決策、未留痕、越權承諾或刻意規避決策節點者,依情節由 CEO Office 會同法務採取要求補正、限制權限、懲處、終止契約或依法求償。
  2. 因未揭露利益衝突、隱匿重大風險或繞過核決權限致公司受損者,相關責任人應負管理或法律責任。
  3. 本條之處理不影響依其他辦法(資安、個資、誠信、人資)應併行之程序。

第十二條 名詞定義 #

本辦法所用 DRI、RACI、CLEAR、三道防線、關係人、核決權限等名詞,依 TOAI-GOV-003 名詞定義與縮寫對照表。

第十三條 相關文件 #

本辦法應與下列文件併同適用:TOAI-GOV-002(董事經理人權責與 RACI)、TOAI-GOV-003(名詞定義)、TOAI-LEG-001(法遵與利益衝突)、TOAI-FIN-001(財務內控)、TOAI-RISK-001(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)、TOAI-BCP-001(事件通報與危機處理)、TOAI-ADM-002(印鑑用印與電子簽核)、TOAI-FORM-000(表單模板)。

第十四條 審閱與修訂 #

本辦法至少每年檢討一次;遇法規重大更新、募資、重大資安或個資事件、醫療 AI 指引更新、公司組織或產品風險重大變更時,應即檢討修訂。

附錄 修訂紀錄 #

版本日期修訂摘要修訂人核准人
v1.0 送審版2026-06-10初版送審。CEO Office待核准
v1.1 送審版2026-06-10新增議事與決議、利益衝突迴避、罰則與責任、名詞定義與相關文件交叉索引;強化紀錄保存。CEO Office待核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