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條 目的 #
為確保薪資、工時、加班、休假、遠距工作、勞保、健保與勞退提繳符合法令與公司管理需求,特訂定本 SOP。
第二條 薪資結構 #
薪資包含本薪、固定津貼、依法或公司制度發給之加班費、獎金、專案獎勵或其他給付。薪資異動須經主管、HR、Finance 及核決權限核准。
第三條 發薪與薪資明細 #
公司依約定日期以轉帳方式給付薪資,並提供薪資明細。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。扣款應有法律依據或員工同意,並留存紀錄。
第四條 出勤紀錄 #
員工每日出勤應依公司指定方式紀錄至分鐘。遠距工作、客戶場域、出差或彈性工時仍應保存可查核紀錄。出勤紀錄至少保存五年。
第五條 加班與補休 #
加班應事前申請並經主管核准;緊急事件可事後補登。加班費或補休依勞動法令與公司制度辦理。不得以未申請為由否認已受公司指揮監督之實際加班事實。
第六條 請假 #
請假應依公司流程提出並附必要證明。病假、事假、特別休假、婚喪假、公假、產假、陪產檢及陪產假、家庭照顧假、育嬰留職停薪及其他法定假別,依法令與公司公告辦理。
第七條 遠距工作 #
遠距工作應遵守:
- 工作時間與成果回報。
- 不在未授權設備或環境處理客戶機敏、醫療資料或本一營業秘密。
- 使用公司核准帳號、MFA、VPN 或安全工具。
- 會議、錄音、截圖與資料分享應符合保密規範。
第八條 勞保、健保與勞退 #
HR 應於到職、離職、留停、復職、薪資級距變更時依法辦理投退保、級距調整與勞退提繳。雇主提繳原則不低於每月工資 6%,並依最新法令辦理。
第九條 月度檢核 #
每月薪資作業前,HR 與 Finance 應核對出勤、請假、加班、薪資異動、到離職、投退保、勞退提繳、費用扣抵與特殊給付。
第十條 保存與保密 #
薪資、出勤、請假、投保與勞退資料屬人事敏感資料,限 HR、Finance、主管或法定必要人員查閱。工資清冊與出勤紀錄至少保存五年。